关于“长沙市优秀教师”“长沙市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等推选情况的公示
根据《关于评选“长沙市优秀教师”“长沙市优秀教育工作者”和“长沙市优秀校长”的通知》长教通〔2017〕153号,经本人申请,部门推荐,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现将推选名单公示如下:
刘利、黄文光两位同志参评“长沙市优秀教师”
胡惠同志参评“长沙市优秀教育工作者”
公示期为2017年8月21日-25日,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书面或口头向校办公室反映,若是书面形式,请署实名。联系方式:135******38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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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8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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