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资助特困教师的通知
各区县(市)教育基金会、市直学校:
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爱,我会常务理事会议决定,2017年度元旦、春节期间与远大空调有限公司、长沙晚报共同开展 “温暖2017•爱心助园丁” 扶贫帮困工作,慰问特困教师100名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救助对象
重点是一线教师(教育工作者)本人或配偶、子女患重大恶性疾病,以及因遭受天灾人祸导致家庭贫困,且花费10万元、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.
二、救助标准
20名救助对象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0,000元(限定为教师本人),80名救助对象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5,000元。
三、救助程序
1、根据我会收到的各区县(市)教育基金会、市直学校上报的困难教师资料,按上列要求,从中选出特别困难的教师、教育工作者,进行资助并公示。
2、推荐的救助对象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领取并如实填写《长沙市教育基金会救助特困教师审批表》,提供本人患重大疾病花费金额、负债在5万元以上的相关原始证明材料、身份证、教师证(工作证)、公示结果、医院诊断结果、交费、欠费的凭据复印件及家庭确切地址和联系方式;
3、上述书面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学校调查核实、主要负责人在相关证明材料上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,并在本校公示壹周无异议后方可向当地县(市)区教育基金会提交,市直学校直接交我会。
4、区县(市)教育基金会、市直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必须严格审查,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,加盖公章后报我会审批。
5、我会收到区县(市)教育基金会、市直学校上报的材料(教师本人书面申请、《长沙市教育基金会救助特困教师审批表》、身份证、教师证、公示结果、病历、医院诊断结果、交费、欠费凭据的复印件)后,由办公室汇总,并按救助暂行办法规定进行细致核查,最后经基金会常务理事会审定批准。
四、救助金发放办法
1、召开慰问特困教师座谈会,在会上当场发放。
2、对重病及行动困难者上门慰问,送上慰问金。
五、其他要求
1、区县(市)教育基金会、市直学校应严格按《长沙市教育基金会“爱心助园丁”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》及本通知精神进行审核,坚持公开透明,客观公正。
2、各区县(市)教育基金会务必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《长沙市教育基金会救助特困教师审批表》按通知要求填好,一并将《通知》中要求交的资料交长沙市教育基金会,逾期未报者,视为放弃,其救助指标将调节给其他区县(市)及学校。
附:资助教师名额分配和审批表
长沙市教育基金会
2016年11月11日
联系人:成跃群
电 话:0731—84474251 84438616
传 真:0731—84474251
地 址:长沙市伍家井34号(长沙市教育局老办公楼一楼)
Q Q:136127467
邮 箱:136127467@QQ.com
网 址:www.cssjyjjh.com
指标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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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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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0元
|
5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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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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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 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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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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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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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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芙蓉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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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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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
3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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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心区
|
0
|
3
|
3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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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麓区
|
0
|
3
|
3
|
|
开福区
|
0
|
2
|
2
|
|
雨花区
|
0
|
3
|
3
|
|
高新区
|
0
|
2
|
2
|
|
望城区
|
1
|
6
|
7
|
|
长沙县
|
1
|
6
|
7
|
|
宁乡县
|
1
|
11
|
12
|
|
浏阳市
|
1
|
11
|
12
|
|
合 计
|
20
|
80
|
100
|
附录:重大疾病参考范围
1、恶性肿瘤——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
2、急性心肌梗塞
3、脑中风后遗症——永久性的功能障碍
4、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——须异体移植手术
5、冠状动脉搭桥术(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)——须开胸手术
6、终末期肾病(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)——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
7、多个肢体缺失——完全性断离
8、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
9、良性脑肿瘤——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
10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——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
11、深度昏迷——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
12、双耳失聪——永久性不可逆
13、双目失明——永久性不可逆
14、瘫痪——永久完全
15、严重阿尔茨海默病—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16、严重脑损伤——永久性的功能障碍
17、严重帕金森病—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18、严重Ⅲ度烧伤——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%
19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—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20、语言能力丧失——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
21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
22、主动脉手术——须开胸或开腹手术
23、脊髓灰质炎
24、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
25、脑动脉瘤开颅手术
26、严重多发性硬化症
27、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
28、严重重症肌无力
29、终末期肺病
2、急性心肌梗塞
3、脑中风后遗症——永久性的功能障碍
4、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——须异体移植手术
5、冠状动脉搭桥术(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)——须开胸手术
6、终末期肾病(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)——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
7、多个肢体缺失——完全性断离
8、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
9、良性脑肿瘤——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
10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——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
11、深度昏迷——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
12、双耳失聪——永久性不可逆
13、双目失明——永久性不可逆
14、瘫痪——永久完全
15、严重阿尔茨海默病—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16、严重脑损伤——永久性的功能障碍
17、严重帕金森病—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18、严重Ⅲ度烧伤——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%
19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—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
20、语言能力丧失——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
21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
22、主动脉手术——须开胸或开腹手术
23、脊髓灰质炎
24、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
25、脑动脉瘤开颅手术
26、严重多发性硬化症
27、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
28、严重重症肌无力
29、终末期肺病
长沙市教育基金会资助特困教师审批表请在附件中下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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